受理對象:轄區龍頭企業和行業推薦企業,企業名單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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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受理羅湖區企業人才住房配租申請的通告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羅湖區企業人才住房租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開展羅湖區企業人才住房配租申請受理工作,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對象
轄區龍頭企業和行業推薦企業,企業名單詳見附件。符合行業推薦標準但未在名單內的企業可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三、房源概況
本次配租的企業人才住房具體房源如下:
(一)深業泰富廣場項目
該項目位于羅湖區梨園路與梅園路交匯處,本次供應913套,其中單間(約31㎡)162套、一房一廳(48-66㎡)534套、一房兩廳(約58㎡)29套、兩房一廳(約83㎡)14套、兩房兩廳(67-88㎡)174套。
(二)朗華泊寓項目
該項目位于龍崗區南灣街道上李朗社區平吉大道78號,本次供應200套,其中單間(27-36㎡)17套、loft單間(45-50㎡)179套、兩房一廳(約43㎡)4套。
(三)銀湖藍山10號樓項目
該項目位于羅湖區北環大道1028號,本次供應209套,其中一房兩廳(57-65㎡)114套、兩房兩廳(63-94㎡)87套、三房兩廳(約120㎡)8套。
上述房源單套住房的實際建筑面積、戶型以現場房源為準;房源套數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最終發布的選房通告為準。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期滿后承租單位仍有租房需求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提出續租申請,并按照屆時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五、租金標準及相關費用
(一)基準租金標準
1.深業泰富廣場項目的基準租金為45.7元/月/平方米。
2.朗華泊寓項目的基準租金為25.69元/月/平方米。
3.銀湖藍山10號樓的基準租金為51.56元/月/平方米。
最終以市政府批復為準,單套租金價格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以租賃合同為準。
(二)其他費用
1.深業泰富廣場項目的物業管理費為4.9元/月/平方米,用電、用水按民用標準收取。
2.朗華泊寓項目的單間物業管理費為150元/月,loft單間為200元/月,兩房一廳為200元/月。水費5.09元/噸,電費1.3元/度。
3.銀湖藍山10號樓項目的物業管理費為3.9元/月/平方米,用電、用水按民用標準收取。
上述費用為現行標準,如有變更,按最新標準執行。
六、預約看房
(一)看房時間:2020年10月19日、20日、21日。
(二)看房流程:企業專辦員需于2020年10月21日前預約看房,預約成功的企業專辦員需在預約時間段前往規定地點看房,未在規定時段內看房的視為對房源情況無異議。
(三)深業泰富廣場項目預約電話:18699579106;朗華泊寓項目預約電話:18124566066、18603031397;銀湖藍山10號樓項目預約電話:17302621059。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申請條件
企業職工以單身居民或家庭(不包括父母、成年子女)為主體通過所在單位提出配租企業人才住房的申請,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與企業簽訂全職勞動合同并處于有效期內,且在本單位正常繳納社保及個人所得稅;
(二)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提出申請時,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
(四)申請人為單身的,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申請人已婚的,須以家庭名義進行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申請流程
凡有意向申請本次企業人才住房配租的企業,請于規定時間內向羅湖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地址:羅湖區東門街道東門中路萬達豐大廈712室,電話: 22185615、25620382、25624815),逾期未申報或未按要求提交資料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區住房建設局匯總企業需求后,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配額方案,報區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后,再辦理后續手續。
九、申請材料
(一)羅湖區企業人才住房配租申請表(詳見附件3);
(二)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三)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四)企業專辦員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五)授權委托書原件(詳見附件4);
(六)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協助認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十、行業咨詢部門
區企業服務中心,地址:羅湖商務中心2901,電話:82205833;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地址:羅湖區管理中心大廈2105,電話:25666611;
區科技創新局,地址:羅湖商務中心17樓,電話:22185584;
區金融服務署,地址:羅湖商務中心2411,電話:25869961;
區文體廣電旅游局,地址:羅湖商務中心22樓,電話:25666636。
十一、重要提示
(一)企業人才住房配租申請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申請單位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涉嫌虛報、瞞報、偽造信息等弄虛作假行為,經調查屬實的,將取消申請單位的申請資格。
(二)申請單位及時辦理申請提交、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
(三)申請單位只允許將該住房出租給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并將本單位配租企業人才住房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申請單位須將入住人員信息報羅湖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備案,同時入住人員須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承租單位不進行公示和備案的,由區住房建設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承租資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四)承租期間,區住房建設局會同相關單位將組織不定期對入住人資格進行抽查,若涉嫌虛報、瞞報、偽造信息,或存在6個月以上連續空置、擅自轉租、用于經營性用途等違規行為的,經調查核實后,取消企業承租資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五)關于企業人才住房是否能參與學區劃分及落實學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意見為準(經咨詢龍崗區教育局,朗華泊寓項目無法劃定學區、無學位配套)。
(六)關于企業人才住房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以房源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的意見為準。
(七)因本次企業人才住房為規模化租賃社會存量住房,如項目無法續簽,將按照屆時最新規定進行處理,承租單位須無條件予以服從,并做好職工的搬離工作。
(八)如本市、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定發生調整與本通告相沖突的,區住房建設局有權要求申請企業按調整后的最新規定執行。
(九)本次配租結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區住房建設局將另行統籌分配。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0年企業人才住房龍頭企業名單
2.2020年企業人才住房行業推薦企業名單
3.羅湖區企業人才住房配租申請表
4.授權委托書
深圳市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