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
原文內容
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濟發展分項資金
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及企業承辦展會及專業交流活動資助項目操作規程(2018版)
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根據《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濟發展分項資金實施細則》,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支持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及企業承辦南山區政府組團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活動及與南山區政府或區產業主管部門聯合舉辦?專業交流活動以及經區產業主管部門確認的相關專業活動。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支持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及企業承辦南山區政府組團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活動及與南山區政府或區產業主管部門聯合舉辦專業交流活動以及經區產業主管部門確認的相關專業活動,按活動所發生實際費用(場租、展位、特裝、宣傳等)給予50%以內、最高100萬元的資助。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資金資助的企業原則上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承辦區政府組團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活動或區政府主辦的具有較高國際知名度、屬于區政府重點發展產業領域、行業帶動性強的大型專業交流活動及相關專業活動;
3、舉辦活動計劃需按申報時間提前向本資金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備案,并經審批同意;
3、守法經營、誠實守信、財務狀況良好;
4、內部管理規章健全,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申請本資金資助的行業協會、專業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1、注冊地在深圳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承辦區政府組團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活動或區政府主辦的具有較高國際知名度、屬于區政府重點發展產業領域、行業帶動性強的大型專業交流活動及相關專業活動;
3、舉辦活動計劃需按申報時間提前向本資金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備案,并經審批同意;
4、申請單位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信譽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實際控制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將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企業;
5、近三年內存在資金使用績效評價不合格情況的;
6、同一項目已獲得市、區其他部門同類型資助的,補助比例合計超過實際支出費用100%的。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備齊資料,通過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提出資助申請,并按要求將有關材料遞交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窗口;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單位申請,對申請單位的資質和申報材料進行核查,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資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對方需補齊的資料;符合受理條件且資料齊備的,將企業申請材料分送資金主管部門;
(三)資金主管部門審核項目申報材料;
(四)資金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五)資金主管部門編制項目資助計劃;
(六)區財政部門、區統計部門、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南山局分別對申請單位的地方財力貢獻、在地統計開展情況和注冊情況等進行核查;
(七)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八)區專項資金領導小組審定;
(九)資金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十)資金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所需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登錄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平臺?http://sfms.szns.gov.cn/在線填寫,待審核通過后從系統打印項目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資助申請明細表——附件1(加蓋公章,交原件,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關于外幣費用的說明——附件2(如有以外幣為計算單位發生的費用支出,按費用支出憑證發生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加蓋公章,交原件,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三)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三證合一新版,未換領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原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加蓋公章。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五)民政部門出具的行業協會年檢相關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行業協會需提供);
(六)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需提供);
(七)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財務附注)(加蓋公章,企業需提供);
(八)注冊地在南山區的行業協會、專業機構或企業,累計獲區財政資金扶持達100萬元以上,需提供自獲得政府資金支持之日起,三年內注冊地址不遷離南山區、不改變在南山區的納稅義務,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好社會責任的書面承諾函原件(格式參見附件3);
(九)承辦區政府組團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活動的需提供:
1、與主辦方簽訂的展會活動承辦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外文合同則需申請單位提供中文翻譯件,加蓋公章);
2、展會活動費用的發票復印件,驗原件(外文發票則需申請單位提供中文翻譯件,加蓋公章);
3、銀行付款或付匯憑證復印件(必須直接通過本單位銀行賬戶支付項目費用,凡是現金、個人、關聯公司支付的項目費用不予支持;外文則需申請單位提供中文翻譯件,加蓋公章);
4、參展情況報告及相關活動照片(加蓋公章);
(十)承辦區政府或區產業主管部門組織舉辦的專業交流活動以及經區產業主管部門確認的相關專業活動的需提供:
1、與區政府或區產業部門簽訂的活動承辦合同、協議書或活動登記表(附件4)等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2、活動費用的發票(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3、銀行付款或付匯憑證(必須直接通過本單位銀行賬戶支付項目費用,凡是現金、個人、關聯公司支付的項目費用不予支持;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網上申報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4、活動舉辦情況報告及相關活動照片(加蓋公章);
(十一)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說明材料;
說明: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線提交,接到遞交紙質材料通知后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提交,并驗原件。
七、時限要求
區經濟促進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業申請(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資助計劃下達1個月內受資助單位須辦理資金撥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附則
本規程由南山區經濟促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