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圖片
中國—澳大利亞原產地證明書 中澳證開始辦理了 中澳產地證優惠稅
專業
已有0人收藏
分享到:
服務機構
- 服務商:深圳市百分誠科技有限公司
- 聯系人:陳葉松
- 聯系電話:13713872027 0755-27832789
- 聯系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寶民花園20棟113號2、3樓
產品優勢|服務承諾
-
一對一服務,專業高效。 高效品質,高效服務。
-
關于收取資料:
您可將參資料可通過郵件發送至我公司指定郵箱(為免垃圾郵件打擾,這里不予公開,請電話聯系或QQ核實業務關系后索取)。
如信息不完整或有待補充資料,我們會郵件回復或電話聯系您。所以,請您提供常用郵箱地址,或使用常用郵箱來與我們郵件往來;同時,請提供常用電話號碼,以便隨時聯系到您。
我們在資料核實之后,會盡快為您出單。
關于錄入及核對:
如出單進前需要確認件,請發郵時一并說明,我們在錄入系統后發送單證前給您確認件,待您回復確認件OK時,我們再為您發送單證及繼續出證的其他程序(每份單反復確認次數請不要超過3次)。
關于核對件的取消:
如您需要我們錄入確認件,在您收到確認件后又要取消此份單證的,請另付錄入人工費每份10元,如有附頁每頁5元。月結客戶可給予5%(取消量占本月出單量的1/20)的免費取消錄入費。
關于領取證書正本:
如果您離南頭海關(寶安23區)不遠,可約好取單時間直接前來取單或送至貴處。如果需要轉寄廠里或離海關較遠,我們可以按您提供的地址快遞至約定地址,但請您提供正確信息,并確保收件方愿意“到付郵資”。如由我們預付發件費,則我們在結算時,將快遞費一并結算。
關于費用結算:
通過本產品鏈接建立之合作關系,均可按本頁所示優惠價結算。新客戶一律付現后辦理。建立穩定關系后,視合作量不同,分別按1單1結、5單1結、1周1結、月結等方式結算。不能按期結算的,因合作成本方面原因,則不能繼續按優惠價合作,敬請諒解!
聯系人:余小姐 ; 辦公駐點:深圳市寶安區23區海關大廈。
關于證書的有效期:
(一)C.O證書自簽發之日起1年內有效;
(二)FORM A證書按照特定給惠國對證書的有效期規定執行。簽往歐盟、瑞士的普惠制證書自簽發之日起10個月內有效;簽往日本、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的FORM A證書自簽發之日起1年內有效;簽往加拿大的FORM A證書自簽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
(三)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書自簽發之日起1年內有效;ECFA證書的補發證書自報關之日起1年內有效。
關于《中國—澳大利亞原產地證明書》辦理須知及證書填制:
一、基本概況
(一)簽證國家
澳大利亞
(二)證書名稱
證書英文名稱:《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AUSTRALIA 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中國—澳大利亞原產地證書。
(三)簽證產品
《中國—澳大利亞原產地證明書》的簽發,限于已公布的《貨物貿易協定》項下給予關稅優惠的產品,這些產品必須符合《中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
(四)證書文字
證書內容以英文填寫。
二、申請書
申請書的項目應如實填寫,與證書相同的欄目應與證書內容一致。
三、證書編號
證書編號填寫在證書的右上角。
中國—澳大利亞證書編號須填寫證書種類識別字母“A”,例如:A15470ZC20390038。
四、證書填制
第一欄:出口商名稱、地址、國別
此欄必須填明中國境內出口商的名稱、地址、國名。該出口商名稱必須經我局備案。
第二欄:生產商的名稱、地址和國別。
列明貨物生產商的全稱、地址、國家。如果證書貨物由多個生產商生產,應填寫所有生產商的全稱、地址、國家,可增加附頁;如果出口人或生產商希望該信息保密時,也可在該欄注明 “應主管部門或授權機構要求可提供”(AVAILABLE UPON REQUEST)”。如生產商與出口人相同,應填寫“同上(SAME)”。
第三欄: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和國別
該欄填寫收貨人名稱、地址、國名,即注明澳大利亞進口商(如已知)詳細的依法登記的名稱和地址。
第四欄:運輸方式及路線
填寫離港日期、運輸工具號、裝運港和卸貨港。
離港日期前可加打“ON” 或“ON/AFTER”表示確切的出貨日期或隨后幾天可能的出貨日期。月份需用英文大寫表示,年份需打四位數。
如出貨后申請證書,應填寫具體運輸工具號;如出貨當天或出貨前申請證書,可只填寫BY SEA或BY AIR等。
裝運港應為中國大陸境內的港口,經香港轉運可寫SHENZHEN VIA HONGKONG。
卸貨港應為澳大利亞港口。
第五欄:備注
可以填寫顧客訂貨單號碼,信用證號碼等其他信息。如果發票是由非締約方經營者開具的,則應在此欄詳細注明非締約方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和國別。
第六欄:商品順序號
按順序填寫貨號編號,最多不得超過20項。如多于20項應另申請一份證書。
第七欄:嘜頭及包裝號
此欄應與貨物包裝嘜頭一致,如無嘜頭,應填N/M字樣。此欄不得出現“香港、臺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制造”、或“見提單”、“見發票”等字樣。
嘜頭是圖案形式的可采取貼嘜。需要貼嘜的證書,應在申請書備注欄注明“M”或“貼嘜”字樣,不能留空。
嘜頭復印粘貼到證書的第六到十二欄空白處,不能出邊框,不能覆蓋。一頁貼不完可貼在第二頁,以此類推。
第八欄:商品名稱,包裝數量及種類
此欄填寫商品的名稱,應按照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對商品進行詳細描述,商品的描述以能確定H.S.六位數稅目號為準。
應標明貨物包裝種類及包裝總數量,總數量應同時用英文大寫數字和阿拉伯數字表示。如貨物無包裝,應注明“散裝(IN BULK)”。
當商品描述結束時,加上“***”或“”。最后應加上截止線,以防止添加偽造內容。
第九欄:對應第八欄的貨物名稱注明六位數的協調制度編碼(H.S.編碼)。
第十欄:注明申報貨物享受優惠待遇所依據的原產地標準。
(一)如貨物完全原產,填寫“WO”。
(二)貨物含有進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經取得原產資格的材料或部件生產,填寫“WP”。
(三)貨物符合產品特定原產地標準,填寫“PSR”。
第十一欄:毛重或其他數量
貨物毛重應以公斤計算,也可按照習慣填寫其他能表明貨物具體數量的計量方式,如體積、數量等。
第六欄的序列號、第八欄的品名、第九欄的H.S.編碼、第十欄的原產地標準及第十一欄的計量單位要一一對應。
第十二欄:發票號及日期
此欄不得留空。為避免誤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縮寫,年度要打四位數。此欄所填發票號日期必須與發票一致。發票日期不能遲于第十三、十四欄申請簽發日期和第四欄出貨日期。
第十三欄:出口商/生產商的申明
申請人須在此欄加蓋經檢驗檢疫機構備案的出口商/生產商中英文印章及申報員手簽,并填寫申報地點和申報日期。此欄的申報日期必須是企業實際申請日期,與第十四欄日期相同,且不得早于第十二欄日期。
證書進口國已經打印為澳大利亞。
第十四欄:簽證當局的證明
此欄由簽證人員審核證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公章。簽證人簽名必須清楚、并留有足夠的蓋章位置,印章與簽名不可重疊,如無特殊要求,只簽一份正本,不簽副本。
此欄的簽證日期必須是企業實際申請日期,與第十三欄日期相同,且不得早于第十二欄日期。


